“别喝!都脏了!” 夏珩急忙阻止。
“不脏。” 沈时蓝摇头,眼神温柔得不可思议,“你亲手做的,怎么会脏?”
她大口喝着汤,连声称赞好喝,仿佛刚才那个嫌弃的人不是她一样。
林砚知站在一旁,看着沈时蓝这副甘之如饴的模样,突然想起有一次他发烧,强撑着给熬夜打游戏的沈时蓝煮了碗面。
但由于太饿了,他便自己也吃了一口,结果她当着他的面,连碗带面一起扔进了垃圾桶。
那时候沈时蓝有严重的洁癖,他碰过的东西她都会嫌弃。
可现在,她居然能从垃圾桶里捡东西吃。
只因为是夏珩 “亲手” 做的。
林砚知自嘲一笑,不知是笑她,还是在笑自己。
转身离开的时候,他听见病房里传来沈时蓝温柔的声音:“乖乖,以后别做这些了,你受伤比我自己受伤还让我心疼……”
他闭了闭眼,快步离开了医院。
之后的日子,林砚知一直待在家里收拾行李。
他把一件件衣服叠好放进行李箱,每整理完一件,就像把过去的回忆也打包封存。
手机屏幕时不时亮起,是共同好友群里的消息提醒。
她带他出席各种晚宴,把他介绍给家人朋友,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告她找到了理想型。
群里的一张张照片,都显示着他们的亲密。
沈时蓝搂着夏珩的腰,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;夏珩低头为沈时蓝整理裙摆,动作小心翼翼;沈时蓝在宴会上当众亲吻夏珩的额头,引来一片起哄声……
所有人都说,这次沈时蓝是真的栽了。
林砚知静静翻看着,奇怪的是,心口的疼痛竟然渐渐变得微弱。
就像伤口结了痂,虽然还会隐隐作痛,但至少不再流血。
临行前两天,林砚知约了几个兄弟在夜宴告别。
“阿知,你真的要走啊?” 哥们苏跃问,“以后都不回来了?”
“嗯,不回来了。” 林砚知抿了口酒,“伦敦演奏团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,以后,就专注事业了。”
包厢突然安静下来,几个兄弟对视一眼,欲言又止。
“也挺好。” 最终是苏跃打破了沉默,“换个环境,重新开始。”
林砚知笑了笑,举起酒杯:“敬新生活。”
酒过三巡,他起身去洗手间。
路过隔壁包间时,熟悉的声音让他脚步一顿。
“蓝姐,你疯了吗?才认识一个月不到就想求婚?你以前不是说闪婚的都是傻子吗?”
林砚知下意识停住脚步,透过半开的门缝,他看见沈时蓝靠在椅背上,嘴角挂着罕见的温柔笑意。
“那是在遇到阿珩之前,以前林砚知追着我的时候,我也觉得他疯了,怎么会有人非另一个人不可。”
林砚知的指尖猛地掐进掌心。
“直到遇见阿珩。” 沈时蓝的眼神突然变得柔软,“看到他第一眼,我就想和他过一辈子,他笑我就开心,他哭我就心疼,我的情绪完全被他牵着走,目光总不由自主地追着他……”
她顿了顿,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:“从我们在一起第一天,我就在策划求婚。我太怕他会成为别人的了,必须尽快把他变成我的老公。”
包间里一片哗然。
“荷尔蒙上头很正常,但你也陷得太深了!至少再相处半年……”
“一天都等不了。” 沈时蓝的声音很坚决,“我从未如此渴望过婚姻和家庭。”